2017福建莆田荔城区考核招聘高中教师3人公告(2)
六、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缺席或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荔城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荔城区教育局 荔城区人社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