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118人公告(3)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㈦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聘用与待遇
㈠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㈡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七、其他事项
㈠浦城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pcjyw.net。
㈡考生咨询电话:0599-2842340、2842208。
㈢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㈣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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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