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309人公告(2)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市(州)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所在市(州)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考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组织考察时,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州)、县(市、区)考录机构负责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考录机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在资格复审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所有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流动。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市(州)和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人员,原则上继续安排在所在村任职。
十、考录组织方式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进行;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1-8733810
具体考录咨询,请联系市(州)考录机构。
1、《甘肃省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2、《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3、《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点击打开链接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务员局
2017年3月13日
2017年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309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27日。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