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罗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0人公告(3)
四、加分政策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8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与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聘用制编外教师。相关待遇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榕政办〔2016〕82号)文件执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管理”;“实行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制编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核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榕政办〔2016〕82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区用人学校因教师退休、解聘等腾出的空编,优先用于面向已通过公开招聘招考补充的聘用制编外教师招考。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所属学校空编情况、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及聘用制编外教师情况,按优先用编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制定面向聘用制编外教师择优聘用为编内教师的学科招聘计划及方案,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聘用制编外教师为编内教师,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师资需求的用人学校”。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罗源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通告》及相关程序和要求,适时通知、通告或公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其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本次招聘工作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罗源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介入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3.2017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