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平延平区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20人公告(2)
五、报名事项
(一)报考学科
报考学科按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每人限报考一门学科。
(二)报名办法
1. 报考时间及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13日,先向所在学校报名,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须上交的报名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2. 学校上报审核的报考材料。
学校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后,按选聘岗位的学科顺序填写《2017年延平区选调农村小学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1),并于3月14—15日按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3)将上述表格和教师提交的材料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 网络平台报名。
经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201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内(系统关闭前)由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入页面后,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网络报名方法见附件4)。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三)报考收费(网上缴费)
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最迟应在3月24日之前上网交清报考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在4月10日8:00(系统开启)至4月16日9:00(系统关闭)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报考者进入考点的凭证。
六、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安排
报考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4月15日下午在规定时间向考生开放考点,熟悉考场。
笔试时间:4月16日。
笔试地点:南平市区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准考证由参加选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三)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考试纪律
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