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平延平区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20人公告(3)
七、选调办法
(一)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平延平教育网(www.npypjy.com)”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城区学校岗位名额择优依次聘用,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用人学校。
(二)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笔试成绩相同者,根据2012年9月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 教育部及省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 省教育厅及南平市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 南平市教育局及区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 区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出现并列情况者,则获得综合性表彰中级别高、次数多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
八、手续办理
选调人选确定后,将于8月下旬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但本
人必须在原学校再任教1学年(2017—2018学年)后到调入学校任教。
附件下载:
1. 2017年延平区选调农村小学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表
2. 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二十条”内容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