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上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06名公告
2017年上半年福建省招聘中小学教师万人公告已陆续发布,本次福建教师招聘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4月16日,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24日,准备参加考试的小伙伴要抓紧备考啦!推荐:2017中小学教师招聘指导课程>
2017福建上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06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逐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2018学年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增补工作意见》(杭政〔2017〕60号)有关精神,按照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招聘计划,现就我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本次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招聘职位中注明“编制外招聘”的,聘用人员工作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和入编手续。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以下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尚未取得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但具备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即: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教师职位的,须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相应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或者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以及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时可取得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有效证明材料),其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相关职位如有工作经历等要求,报考者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8日,并按足年足月累计。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最高年龄以相应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3月18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如没有加括号注明特别要求的以此类推计算。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大专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3.招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4.招考职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类别,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历和非普通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学历。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如在学信网暂无法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先行报考,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学历学籍档案。
5.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学位)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在福建省全日制普通院校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6.招考范围为“本市”的,其确认条件为下列之一:(1)2017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居住证》)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中专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3)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