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8名)(3)
七、面试
报名参加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报名参加考试招(选)聘岗位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入面试:
(一)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长寿区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面试人员,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选)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名额[递减后的招(选)聘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无法递减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同一考试科目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 面试相关事项公布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在报名处公布。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招(选)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前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中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
2.报考长寿日报社、长寿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采用实作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作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
3.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选)聘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考试招(选)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选)聘岗位人数,根据同一招(选)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选)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