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乡镇公务员报考指南(2)
七、个体工商户怎么报考
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其从事经济活动的性质及受表扬(奖励)的事由,选择报考面向优秀工人或优秀农民的职位。个体工商户须在我省注册时间5年以上,报考人员5年内获得过党政群机关的表扬(奖励)。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报考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九、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团体的务工人员能否报考
在我省境内的民办医院、学校等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一线务工人员,以及我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的职位。
十、报考职位的选择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可选择当前务工或从事农林牧渔生产一线工作所在市(州)的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市(州)的职位。
当前工作所在地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所在地。当前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办事处等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上级公司或上级法人单位所在市(州)的职位。
十一、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优秀工人报考者需提交: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
(3)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5)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
2.优秀农民报考者需提交: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4)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