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古交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0人)(3)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2.聘用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能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六、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考试,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303415117
古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351—5212626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附件:
古交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