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481人公告
2017年江苏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481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 3月28日16:00,笔试日期:2017年4月15日。
2017年江苏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481人公告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就全市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 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高校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不限专业或笔试不考专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
工勤技能类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17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为准)。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7年3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无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要求,全部进编;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
1. 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 3月28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3.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7年4月17-18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笔试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2-14日到盐城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风电检测技术员岗位(岗位代码011)开考比例为1:1,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员岗位(岗位代码077)开考比例为1:2,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7年3月31日9:00-16:00登陆到盐城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