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三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6人公告
2017上半年浙江三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6人公告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三门县户籍(以2017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高校毕业生;
2.三门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三门县)高校毕业生;
3.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并符合《2017年上半年三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部分岗位对年龄、学历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上半年三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大楼六楼教室(湫水大道9号)。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513室人事科教科领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应用。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未达到9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考生组织加试,加试采取笔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放弃体检资格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各种不合格或放弃)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