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工作人员51人公告(2)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周日)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5月2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6号,五河县人社局二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 人员应提供由全国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 由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2017年5月10日前在蚌埠人事考试网和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1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另定。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参加体检人数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与考察由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和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监督电话:0552-2025990
原标题:2017年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