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鄄城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鄄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400名,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2017年菏泽鄄城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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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6.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6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40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鄄城县明雅酒店一楼大厅(鄄城县黄河路与温泉路交叉路口)。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7年鄄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7年鄄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③第二代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