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0人公告(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备用,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7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于4月18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泗水县青年路4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高学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核减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公室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2017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2017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需在正式聘用前取得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及退伍相关证明材料;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对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还需一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运行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面试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大类,教育类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参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和卫生综合业务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其次按特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该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生总成绩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