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2017年增人计划及《2017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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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10名工作人员,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泗水县生源或在泗水县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泗水籍服役期满退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sxrsj.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县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各岗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审核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照片统一要求为白色背景免冠照片,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期间,所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