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140人公告(3)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教育类拟聘用人员根据“高分先选”原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37-6980882。
八、其他
本方案由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6980818;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netdz.gov.cn/html/2017/tongzhigongshi_0331/1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