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青河县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招聘紧缺人才15名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4、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4月14日下午16:00-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6、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7年4月18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各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面试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机关工委、公安局、环保局、广电局负责解释。
青河县机关工委
青河县公安局
青河县环保局
青河县广电局
2017年4月7日
本文是2017年新疆青河县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招聘紧缺人才15名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3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4月14日下午16:00-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