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087人公告
2017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087人公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8:30至4月20日17:30,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河池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5号)要求,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和33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2个岗位1087人,其中笔试840个岗位1001人,免笔试72个岗位86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的,报考者只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三)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 部队退役士兵”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7年4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 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至1999年4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演员、播音员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县乡及以下岗位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师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资格)以上资格人员、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岗位人员、报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4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报考人员从2017年4月12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ldG)(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8:30至4月20日17:30。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15日8:30至4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2017年4月15日8:30至4月20日17:30期间,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4月27日8:00至4月27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7年4月27日8:00至4月27日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免笔试岗位外)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免笔试岗位外),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17年4月24日17:00前提出申请,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