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安协警1100人公告(2)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克拉玛依区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证的人员请至户籍所属各街道或居住地街道报名:
胜利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友联大厦一楼四中对面) 咨询电话:6248851
昆仑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南新路79号雅典娜锅炉房旁) 咨询电话:6245476
银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阳光小区对面)
咨询电话:6232751
天山街道办事处劳动事务所(油建北清真寺停车场旁黄色综合楼一楼) 咨询电话:6232701
小拐乡社会事务办 咨询电话:6938731
其他户籍人员请至克拉玛依区公共就业局(长征小区原老九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6245512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进行,各项程序成绩累加作为最终招考成绩,择优录取。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5171元/月(含五险一金);
2.每年高温补贴1250元,年终奖1000元,节日补助另算;
3.在本地有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每年享受暖气费补贴1596元;
4.在岗位工作时间保障伙食及住宿。
5.工作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落户。
六、其他事项
新增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关系,明确义务和权利。合同期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区公共就业管理局 0990-6249317
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 0990-6523015
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
2017年4月15日
2017年新疆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安协警110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7日-4月21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8: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