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163人
为实现我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2017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163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7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或具有天津市户口且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①应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应聘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 《2017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河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网上发布。考生从2017年4月1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exi.gov.cn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网:http://www.hxedu.t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