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4人公告
2017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统考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汇总已于20日发布,本次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网上确认:4月28日09:00至5月4日24:00,6月3日笔试,参加联考。
2017年宣城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4人公告
为做好广德县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广德县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 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广德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广德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广德县人民政府网(www.guangde.gov.cn)、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drs.gov.cn)等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00至5月4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7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7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5楼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3688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8日13:00至17:00之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在网上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