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8人公告
2017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统考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汇总已于20日发布,本次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网上确认:4月28日09:00至5月4日24:00,6月3日笔试,参加联考。
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8人公告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7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其中安排6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附件1《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个别岗位招聘对象经批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7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依照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http://www.xcrs.gov.cn)、宣城先锋网(http://www.xcxf.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等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