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崇阳县4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崇阳县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崇人组文[2017]1号),决定公开引进4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湖北省崇阳县4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具备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见《崇阳县2017年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教育教学类岗位。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进人才为“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卫技类岗位。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进人才为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其中,从事法医工作岗位引进人才为男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其他岗位。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引进人才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办理正式录(聘)用手续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引进对象不得有下列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未满一年;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
6.其他影响办理录(聘)用手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