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冷水江市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83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工作人员的需要,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3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冷水江市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83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编制性质
(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中小学教师,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6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3《冷水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其岗位待参加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需达到竞聘条件),如该单位无对应职数,则高职低聘。
三、拟聘人员安排和服务期限
(一)本次招聘中,报考小学教师考生分普师和音乐教师岗位报名,报考高中(冷水江六中)教师岗位考生分学科报名(报名岗位详见附表)。聘用时,小学教师岗位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选择任教学校(任教学校明细详见附件4《冷水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任教学校及岗位明细表》)。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
6、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
7、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院校小教大专班毕业;
②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取得普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