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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汉中市交警支队招聘辅助警务人员118人公告(2)

2017-05-03 10:49  |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招聘程序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关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组织形式: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实行100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聘用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3天公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加3分,具备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按1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者对聘用岗位的认识、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实行100分制,面试时间每人限8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民警警体达标大纲》相关内容进行,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能测试合格者,按1:1的比例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其品德、工作、家庭、现实表现及人事档案等情况。

  (五)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参照招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视为自行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结束后,由汉中市交警支队招聘辅助警务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岗位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合同期限3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聘用人员工作期满后,要终止劳动合同。

  2、待遇。工资待遇由五部分组成,即:汉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缴费比例分别承担。中心城区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高速公路聘用人员统一提供住宿。

  六、日常管理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岗位培训、考核管理及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工作。聘用期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另行择业的予以支持,履行工作交接后,双方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916-2688616、0916-2626121

  汉中市交警支队招聘辅助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汉中市交警支队招聘辅助警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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