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缙云县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3)
(九)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2)截止2017年5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5月23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公务员管理科,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5)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127520。
报考人员可关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缙云县人力社保局(微信号:jinyunrlsbj),相关公告、公示等也将在该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8-3127520 0578-3127521)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3127516 0578-33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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