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省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40%+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5分)×40%+面试成绩×60%。“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
(2)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聘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