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公告(2)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若招聘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2且未达到1:3的,则参加笔试人数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中国夷陵网公告。在面试前,区卫计局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复核。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卫计局通过在中国夷陵网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务必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录取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中国夷陵网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中国夷陵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含递补)进入考核,考核由区卫计局组织招聘具体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相关工作经历、精神病史进行核实、审验。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方式由区卫计局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区卫计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中国夷陵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区卫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如在规定时期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严密工作程序,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90209(夷陵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
0717-7816063(夷陵区人社局事管科)
0717-7830855(夷陵区卫计局纪检监察室)
报名咨询电话:
0717-7837728(夷陵区卫计局政工科)
附件:
附件1夷陵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夷陵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政审表.doc
附件32017年宜昌市夷陵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10.gov.cn/content-638-5106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