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敦煌市卫生系统民生项目选拨50人入编制公告
2017年甘肃省敦煌市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陆续将民生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现就公开选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甘肃省敦煌市卫生系统民生项目选拨50人入编制公告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逐步将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民生项目人员入编管理,促进民生项目人员合理流动和规范管理。
二、选拔数量
依据我市编制情况及民生项目人员现状,使用190个空编,分各镇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城市事业单位四大类进行公开选拔。
1.公开选拔60名各镇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各镇事业编制管理;
2.公开选拔50名教育系统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各中小学编制管理;
3.公开选拔50名卫生系统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卫生系统编制管理;
4.公开选拔30名正在城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民生项目人员纳入城市事业编制管理。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公开选拔纳入各镇事业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服务期满安置到各镇工作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仅限于报考各镇);
2.公开选拔纳入教育系统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中小学校任教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仅限于报考教育系统);
3.公开选拔纳入卫生系统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卫生系统工作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仅限于报考卫生系统);
4.公开选拔纳入城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从全市在城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册在岗民生项目人员中选拔(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各镇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须有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系统所需专业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提供毕业证)。
(二)选拔条件
1.敦煌市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各类民生项目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