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06人公告(3)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其中,面向景宁户籍或生源的服务期限不少于八年。聘用期间,档案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少数民族职位、男女分开招聘的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职位。
(3)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5082247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5082957
原标题:2017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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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