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2017浙江丽水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
2017浙江丽水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17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相关事业单位: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5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卫生系统部分岗位放宽到浙江省内或丽水市内户籍(详见计划表,以2017年5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其他个别岗位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通过龙泉市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以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仍在社区工作的市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4、面向“社保员”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丽水市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担任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满2周年,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3、报考龙泉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等条件适当放宽(详见计划表)。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对象年龄不限。此类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其他特殊要求岗位详见计划表。
在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6: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