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2)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5日16: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40元/科,共计8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8-218160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已缴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10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11:30(如有调整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丽水市市政府大楼1716会议室(花园路1号)
资格复审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团中央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的人员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证》、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七)面试
笔试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