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技术人员60名公告
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60名,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技术人员60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60余年的勤奋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个学科门类,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的多科性农业大学。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有18个学院,2个教学部,各类在册学生26000余人。有教职工1574人,其中专任教师98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298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125人,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511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265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观测试验站1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个。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除外国语学院乌尔都语专业教师的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5周岁(1971年5月11日后出生)外,其余专业教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应聘者年龄不大于30周岁(1986年5月11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且学历为硕士研究生者,若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关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1日后出生),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863课题、973课题等国家级课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5月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七)除个别岗位外,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术型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应聘人员、海外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外语水平不做具体要求),所有教师岗位要求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八)辅导员岗位招聘要求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年龄不大于28周岁(1988年5月11日后出生),须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一或第二批次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辅导员岗位招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年龄不大于25周岁(1991年5月11日后出生),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一或第二批次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所有辅导员岗位要求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应聘辅导
员岗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担任过学生干部;
(九)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中专业名称若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期间的研究方向须满足《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里的二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一)本方案中“少数民族”为新疆世居少数民族(回族应聘人员除外),其余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对待;
(十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