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台州市卫计委招聘213人公告(3)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7年5月30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7年5月30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清单)]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1.咨询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本身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电话:0576-88536397
2.监督
市纪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0576-88320661。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台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原标题: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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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