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平凉市崆峒区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公告
2017年甘肃省崆峒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甘肃平凉市崆峒区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公告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协助开展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防范及巡控检查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崆峒区户籍且在崆峒区长期居住的居民;
2.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军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因工作岗位需要,此次招聘只限男性人员报考)
4.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
5.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军队退役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程序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综合办公楼一楼106室(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66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政审表(详见附件1、2)及个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其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查验。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察政审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由区公安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