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阿勒泰公路管理局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44名公告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局聘用通行费征收人员有关工作的批复》和《关于公路局招聘通行费征收人员事宜的批复》精神,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批准阿勒泰公路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招录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44名,具体方案如下:
2017年新疆阿勒泰公路管理局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44名公告
一、单位简介
阿勒泰公路管理局隶属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为正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阿勒泰地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和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下设8个公路分局、14个收费站、2个服务区,是一支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公路养护、收费队伍。
二、招聘工作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岗位代码1001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户籍或生源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岗位代码1002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户籍或生源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3、岗位代码1003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户籍或生源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4、岗位代码1004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复员军人;
5、岗位代码1005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或者青河县阿勒泰公路局所属的驻村工作队所在村户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收费员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详见岗位需求表。(即:1986年5月22日至1999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7年阿勒泰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职位表》);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7、服从组织分配。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
2、妊娠期女性(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站区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
见《2017年阿勒泰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职位表》。
五、招考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现场报名
1、发布招聘简章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22日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青河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发布招聘简章。
现场报名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10:00-18: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大厅,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相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特殊岗位的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分汉、哈2种语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选择试卷语种。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2、笔试由阿勒泰公路管理局委托组织命题、试卷印刷。由富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阅卷及笔试成绩汇总等,包括准考证发放、考场安排、监考等。
3、笔试加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拟定于6月5日-6月7日起开始领取(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10日。
7、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后3-5个工作日内。
8、笔试成绩、面试入闱名单通过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青河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布。
9、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的确定: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在该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