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2017年浙江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吉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26名,其中县级单位111名,乡镇卫生院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中等专业历年医学类毕业生(2017年5月26日前具备安吉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上述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17年5月26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和相关职称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17年5月26日之前)取得。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鉴于本次招聘的人员需要在2017年8月底前到岗,不支持目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和“招聘与招录”并轨的2017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在此期间提前解除与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培养协议,因此此类人员不视为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5月26日至1999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要求“2年(或5年)及以上县级医院工作经历”是指:2017年5月26日前在县级二乙以上医院累计2年(或5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调剂→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8:30-5月26日16:00。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30—21: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 www.zjwjrc.com )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考生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检验、中药、药剂、乡镇卫生院护理”四个职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其余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27日。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2017年5月27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应聘岗位的未通过者可在2017年5月31日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17年6月6日-6月7日期间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 www.zjwjrc.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