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丽江永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1人)
为满足我县各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2017年永胜县事业单位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含定向招聘8名)。为全面做好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永胜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详见《2017年永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下载),专业设置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为准),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