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43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2017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幼儿园等学段,招聘名额共计243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2017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组织领导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截止2017年1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在教师节期间,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授予的市级(省辖市,下同)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获得教研部门组织的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3)获得市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
6.学历要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小学科学岗位允许理科类专业考生申报)。其中报考英语专业者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取得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9.在编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10.尚未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