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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62名公告(2)

2017-06-15 09:3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应知应会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届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机械、化工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前,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会同区卫计委组织,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怀孕人员除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公开选岗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选岗。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现场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区人社局审批,审批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除职业学校为三年外,其余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职教类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应在首次聘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在取得教师资格前不作为专业教师使用),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188(区教育局)86966546(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区人民政府网www.gaogang.gov.cn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doc
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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