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镇江丹阳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5人公告(2)
4.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9日-10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岗位代码为001-028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卫计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提供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166。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市卫计委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卫计委负责,对参加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01-013、015-028岗位采取专业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014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束次日成绩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岗位代码为029、082、119-132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030-081、083-118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专业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拟聘人员的各单项考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
2.考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均由丹阳市卫计委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考察由丹阳市卫计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卫计委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114、115、116、117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11-86516651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 86522273
点击下载>>>岗位表.xls
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