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86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经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共招聘教师186名。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 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2. 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6名(含面向全省招聘在职优秀教师113名)。其中:职业学校5名、高中26名、初中80名、小学65名、幼儿园8名、特殊教育2名。
面向全省招聘在职优秀教师113名,其中:开封市金明中学(西校区)31名、开封市集英中学17名、开封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19名、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19名、开封市金明小学10名、开封市开封县街小学8名、开封市实验小学9名,招聘简章另行发布。报名剩余名额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6月28日为开封市金明中学(西校区)、开封市集英中学、开封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开封市开封县街小学、开封市实验小学面向全省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和职业学校,幼儿园报名时间。
6月29日—30日为高中、初中及6月28日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剩余名额调整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的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