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农商行新员工招录1189名公告(2)
3.目前在湖北省联社所辖各市县农商行(名单见附件1)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现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需经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二)面试。各市县农商行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各市县农商行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各市县农商行可取消预录资格,产生的差额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约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与相关市县农商行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
六、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见附件3)
2.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湖北省联社、各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4.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联社。
附件3.全省农商行2017年新员工招录咨询、监督电话.xls
文章来源:http://www.hbxh.com.cn/hubeiRCC/488821/492148/nongxy91519197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