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3)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大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人才引进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岗位代码24)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选岗结束后,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3年,具体各单位服务期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
六、招聘咨询电话
大丰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0515-839292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大丰区人社局监察室 0515-82030991
原标题:盐城市大丰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