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7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上海事业单位招聘6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
2017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职能的专业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责。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妇幼卫生项目研究 1名
2、妇女保健医师 2名
3、孕产保健医师 2名
4、儿童保健医师 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妇幼卫生项目研究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生物遗传与出生缺陷相关研究经历以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医学和生物学常用数据库的使用或能编写生物统计学相关程序;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阅读医学相关外文文献;有主持过课题的经验,并发表过至少2篇SCI论文;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多基因复杂疾病的遗传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二)妇女保健医师岗位:
岗位1:妇产科专业、妇幼卫生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妇产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妇女保健相关门诊工作,具有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孕产保健医师岗位:
岗位1:妇产科专业、妇幼卫生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孕产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妇产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孕产期保健相关门诊工作,具有孕产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儿童保健医师岗位:
儿科临床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儿童保健相关门诊工作,有儿童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smch_hr@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