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师招聘18人公告
2017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师招聘18人公告已经公布,报考者于7月17日至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到鼎湖区教育局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公开招聘考试将于2017年7月下旬在鼎湖区进行。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师招聘18人公告
为充实我区教育教学人才队伍,2017年我区计划公开招聘农村边远村校、教学点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考时间的第一天),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以上任教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公办学校一学期以上的任教工作经历(实习经历不作为任教工作经历)。愿意到我区边远的农村村校、教学点服务至少五年(聘用后签订服务期限协议)。
三、报考有关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2、近两年内,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原为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考时间的第一天),报考时可以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须于报考时提交有效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申请不予受理。申请加分考生须提交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表可登陆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或鼎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zqdhjy.com 提前打印),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报考者于7月17日至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到鼎湖区教育局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并请按以下顺序依次叠好装订成册: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等。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材料须由县(区)教育局证明所任教的学校属性(公立或私立);属公办在职在编教师的需另提交县(区)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