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潭公安局岳塘分局招聘辅警70名公告
2017年湖南湘潭公安局岳塘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辅警70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现将招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湘潭公安局岳塘分局招聘辅警70名公告
1、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共招聘辅警70人(限男性);其中:社区辅警45名、巡逻辅警25名。
(二)岗位职责:
1.社区辅警:协助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和其他辅助性警务工作,户口需在湘潭市内。
2.巡逻辅警: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700元,按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加班补贴按有关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工资待遇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四)劳务方式:
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招聘条件
(一)社区辅警:
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7年7月4日至1977年7月3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巡逻辅警: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7月4日至1982年7月3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曾因违反协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四)除特殊岗位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军转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有社区(村)工作经历的人员(社区、村工作经历人员、军转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可在总成绩上加3分)。
3、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1)社区辅警报名: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九州怡景财富广场17楼)
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19号锦绣新城三楼)
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盾集团武装押运公司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