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武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6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武陟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武陟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10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定向招聘武陟县大学生村干部25名;中小学教师25名、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武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和附件2《武陟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其中: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代码:1001-1020)派至本县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或县直单位工作。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以附件1、附件2《招聘岗位表》为准)。其中:
学历要求:除岗位代码3301、3302、4301、4302外其它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含出国留学学历(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学历),不含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中“专业”栏为准。该栏专业名称依《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设定。专业要求为“XX类”的,具体专业名称见附件3《专业类别对应学科目录》。
其中:岗位代码1001-1009“专业”栏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
岗位代码4001、4002要求全日制本科学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即本科学段须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必修课程,且毕业时已获得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代码3301、3302、4301、4302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代码3301、3302、4301、4302为定向招聘曾在武陟辖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因区划调整已划转县外的不在此范围内),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需经武陟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且现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3301、4301,须是2016年12月31日前转岗至乡镇特岗的武陟县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岗位代码为3302、4302,须是2016年1月31日以前辞职且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曾在武陟辖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岗位代码3301、3302、4301、4302的,于2017年7月17日-18日(8:30--11:30,15:30--17: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本人(不接受他人代办)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考岗位代码为3301、3302、4301、4302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报考岗位代码4301、4302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地址: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兴华路与木栾大道交叉口东400米路南,电话:0391-7275912)。
未在上述时限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8、报考岗位代码为4001-4205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符合《招聘岗位表》“任教学科”栏要求;
9、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武陟籍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我省自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武陟籍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由省下派到武陟县服务或武陟籍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武陟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焦作辖区服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焦作市及服务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职工作经历证明)、武陟县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且现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内,报考除岗位代码3301、3302、4301、4302以外岗位时笔试成绩加10分。每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于2017年7月17日- 18日(8:30--11:30,15:30--17:30)将《武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7)等相关资料交至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待遇。
10、是在职人员的,需在《报名登记表》“高等教育及工作简历”栏注明在职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的还需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1、报考岗位代码为4201-4205的户籍所在地为武陟县;
1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