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亳州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103人公告(2)
五、笔试
(一)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
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笔试时间、科目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上午: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结果经审核合格后,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本次聘用普通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技术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由亳州市纪委第三纪检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58-5132036(市就业人才服务局)
0558-5995036(市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分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991139(市第三纪检组)
2017年7月3日
附件: